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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莘县童佬食品有限公司 鹅肝中有苍蝇问题调查情况说明

时间:2022-07-03 15:07: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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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引号:3715220009/2022-13326373
名称:关于莘县童佬食品有限公司 鹅肝中有苍蝇问题调查情况说明
发布单位:莘县人民政府
发布日期:2022-07-03

    2022年7月1日15时09分“吴半仙儿115”微博对莘县童佬食品有限公司存在找黑作坊代工、鹅肝中有苍蝇的报道,舆情出现后,我局党组织高度重视,迅速组织食品生产科与属地监管所的检查小组,立即执法人员张三娇、李永刚到达现场,问题情况调查如下:

一、企业基本情况

莘县童佬食品有限公司位于莘县柿子园镇吴海村(原小学院内),于2012年02月13日注册成立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371522L179936035.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,食品生产许可证:SC10437152201009,许可证到期后申请换发,有效期至2026年4月12日。公司经营范围为肉制品:热加工熟肉制品(酱卤肉制品)加工销售。该企业生产的“法式酱鹅肝”属于此范围,产品执行标准为GB/T23586《酱卤肉制品》。该公司注册资金10万元,实际总投入200万元,总占地3000平方米,办公600平方米,车间占地2400平方米。

二、现场检查情况

根据“吴半仙儿115”微博反映问题为:

1.莘县童佬食品有限公司存在找黑作坊代工,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其资质齐全,属于合法生产。

2.鹅肝中有苍蝇,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生产车间(解冻间、卤煮间、包装间有防蝇设施);内包装间装有二个灭蝇灯、二台自动包装机(其中一台正在工作);卤煮间地面有油渍未及时清理;冷却架上有污渍;更衣室门口鞋靴消毒池未有效利用。

三、采取措施及处理情况

为检查该公司产品质量安全性,我们对该公司库存的“鹅肝”产品进行了抽样,已送聊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依照产品标准进行了全项目检验。

针对该公司按照清洁工厂“五清”要求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:

1、为确保生产现场三防、卫生的清理及确保现场环境的可控,该公司已对生产车间的灭蝇灯、防蝇帘、卤制锅、排风扇、门窗、使用工具等进行了清洗和更换;对车间地面、墙面进行了重新清洁和粉刷。

2、督导企业建立了三防、卫生清理制度,在生产状态时,每日进行消毒液的更换,确保鞋靴消毒效果,要求每班操作结束后,进行清场,保持卫生整洁。

3、要求企业严格执行《国家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》的要求,车间工作人员须着洁净的工作服、工作鞋、工作帽,并佩戴口罩。

4、责令该企业重新修订《质量管理手册》,完善三防、卫生工作制度。进一步明确卫生管理人员的职责,加强员工培训。

5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对该公司处以责令整改、停产停业。

联系人:张多颖    联系电话:18769592688




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

2022年07月02日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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