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莘县司法局
莘县人民政府
关于调整《莘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》的通知
莘政发〔2023〕93号
各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),县属开发区管委会,县政府各部门、直属机构:
2023年3月17日,县政府公布了《莘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》,根据《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》《莘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》等有关规定,结合工作实际,县政府决定对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,现通知如下:
一、将县发展改革局承办的《莘县碳达峰工作方案》《莘县节能减排工作方案》2件决策事项调出目录。
二、将县民政局承办的《莘县“十四五”养老服务体系规划》、县卫生健康局承办的《莘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》2件决策事项调入目录。
三、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,对列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事项,严格履行法定程序,确保程序正当、过程公开、责任明确,按照要求完成决策任务。
附件:莘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(调整后)
莘县人民政府
2023年12月22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附件
莘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(调整后)
序号 | 决策事项名称 |
决策承办单位 |
决策完成时限 |
1 |
莘县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(2023-2025年) |
县发展改革局 |
2023年5月 |
2 | 莘县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|
县卫生健康局 |
2023年6月 |
3 | 莘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21—2035年) |
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|
2023年7月 |
4 | 莘县“十四五”养老服务体系规划 |
县民政局 |
2023年12月 |
5 | 莘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 |
县卫生健康局 |
2023年12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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